北京市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北京市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简介
北京市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北京市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 任 郭 鹏
副主任 韩孟荣 仲长军(女) 赵锦海
委 员 田成立 李月根 牛秋娟(女) 郭淑丽(女) 苏增亮
副主任 韩孟荣 仲长军(女) 赵锦海
委 员 田成立 李月根 牛秋娟(女) 郭淑丽(女) 苏增亮
媒体报道
2017年3月29日下午,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此前,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于3月29日上午产生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选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郭鹏为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按程序任命了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标志着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对整治节日“四风”问题提醒在前、防范在前、警示在前。2018年元旦前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明确“十个严禁”纪律的要求,为干部划定红色纪律底线。
2018年4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石景山区纪委就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018年5月,石景山区委书记于长辉到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调研。石景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郭鹏,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姚茂文陪同。石景山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机关各部室主任、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座谈。
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对整治节日“四风”问题提醒在前、防范在前、警示在前。2018年元旦前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明确“十个严禁”纪律的要求,为干部划定红色纪律底线。
2018年4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石景山区纪委就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018年5月,石景山区委书记于长辉到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调研。石景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郭鹏,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姚茂文陪同。石景山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机关各部室主任、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座谈。
乘车路线
石景山监察委员会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古城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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