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办理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最高院民事审判庭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办理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最高院民事审判庭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
审理案件范围
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劳动争议、房地产及相关合同、农村承包合同等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有关民事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
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合同、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商事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商事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知识产权及竞争纠纷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及竞争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最高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和海事、海商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合同、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商事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商事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知识产权及竞争纠纷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及竞争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最高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和海事、海商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媒体报道
2016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7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报核问题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司法审查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8年3月6日,“守护公平正义——模范法官办案背后的故事”系列网络访谈在人民网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陈昶屹,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陆忠行参加访谈。
2017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报核问题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司法审查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8年3月6日,“守护公平正义——模范法官办案背后的故事”系列网络访谈在人民网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陈昶屹,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陆忠行参加访谈。
乘车路线
最高院民事审判庭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地铁5号线至崇文门站A1口出;
特11路、9路、20路、209路、723路、59路、201路、8路、622路至正义路下车;
673路、特2路、44外路、44内路至前门东下车。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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