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
简介
烟台市第二看守所座落在开发区,始建于1996年,2007年11月投资4500万元,新建面积18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看守所,2009年9月正式启用。十几年来,烟台市第二看守所始终以确保监所“安全”为中心,坚持严格、依法、科学、文明管理,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了自建所以来连续15年监管工作安全无事故、监管民警队伍无违法违纪的“两无”目标,七次被公安部评为“一级看守所”。
管理
在规范化建设中,他们大力加强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结合监管工作需要,烟台市第二看守所投资340余万元建设了智能化全方位监控系统,监区内共安装摄像机353路,每个监室分别安装了4路摄像机,24小时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监控,监控数据保存45天,超出公安部标准30天,监控画面可以任意切换、放大、截取,值班民警在监控室内随时掌握各监室的情况,及时发现异常,防止事故发生。
投入10余万元,烟台市第二看守所自主研发了“在押人员电子卡片管理系统”,用液晶显示屏替代原有看板,在押人员情况、诉讼环节、重点人员、监区分布等都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查询、录入,实现了在押人员的动态管理,获得2010年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监所类唯一立项,2011年获得省厅科技技术进步三等奖。
投资4万余元,烟台市第二看守所在全省监管系统中率先购置了HC-2009便携式讯问系统,实现了谈话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谈话笔录同步输入、谈话视听笔录资料刻录、保存、调阅等功能。全部建立了工作电子台帐,将入所、谈话、教育、出所等各个环节的信息进行了统一规范和整合,变日常手工操作为电脑操作,规范了各类表格、文书整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研制了“图书分类管理借阅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等程序软件,进一步规范了看守所各项日常事务管理。
律师会见
取保候审
看押对象
乘车路线
家属须知
当某人自称能"花点钱把关在里面的人通过关系捞出来"时,您千万不要相信,因为把在押人员放出来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是说一个人说了算,即使人真的被放出来,也是经过司法机关调查的结果,绝对不是"捞"出来的。其实每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的可能,以"捞人"为诱饵的"骗子"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收取了"打捞费"之后坐等结果,其实能被释放的人,是经司法机关查明他属于涉嫌犯罪证据不足的人,就算你不花一分钱,一样会释放。您看花这样的钱 是不是太冤枉了。
2、风险代理的陷阱承诺先不收代理费用,等办完案子之后再收钱,与"捞人"的伎俩一样,实际上他们只是坐等案件结果,根本不会起任何作用。
3、明信片请律师的陷阱您突然收到被关押的亲友的明信片,指名要求请人担任辩护人时,您要高度注意了,如果他以前不认识这个人,这种明信片十有八九是与您的亲友关在一起的提前 释放的人搞的鬼,他们提前出来后和社会闲散人员相勾结,采取威胁的手段,诱使您的亲友给您写明信片委托律师,赚取高额的代理费,捞取好处。
4、办理取保候审的陷阱很多人不了解"取保候审"的条件与实质,一位律师代为办理"取保候审"就是花点钱,找找关系,把羁押的亲友弄出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而实际上,我国刑诉法对于"取保候审"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被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办理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不等于没事儿了。取保候审与逮捕都同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说办理取保候审后,也有可能被判有罪,也同样要坐牢。此外,在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对外地 户口的犯罪嫌疑人的办理条件限制的更加严格。当然,对一些证据不足、一时又难以查清的案子经领导批准办理取保候审的也是有的。办理取保候审不成功不收费, 与风险代理的原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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