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摘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前身为1949年8月1日建立的通县人民司法处,1950年1月通县人民司法处更名为通县人民法院。1958年4月1日,通县人民法院与河北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合并,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960年2月,复称通县人民法院。1997年9月,因撤县设区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通州区人民法院设院机关北区和南区两个审判区。下设宋庄人民法庭、马驹桥人民法庭、张家湾人民法庭、漷县法庭、台湖法庭五个派出法庭。立案工作统一由院机关南区立案庭负责。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
历史变迁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前身为1949年8月1日建立的通县人民司法处,1950年1月通县人民司法处更名为通县人民法院。1958年4月1日,通县人民法院与河北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合并,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960年2月,复称通县人民法院。1997年9月,因撤县设区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通州区人民法院设院机关北区和南区两个审判区。下设宋庄人民法庭、马驹桥人民法庭、张家湾人民法庭、漷县法庭、台湖法庭五个派出法庭。立案工作统一由院机关南区立案庭负责。
机构设置
通州法院下设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下辖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政治处、办公室、法警大队、研究室、监察室、信访办、审管办和后勤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
发展建设
2004年4月,通州法院搬迁至新的办公大楼。新办公大楼面积13500平方米,设有30多个法庭,每个法庭均配备电脑和庭审刻录设备,书记员采用电脑速录的方式进行法庭记录,同时,庭审过程全程录像,庭审结束后刻录成光盘附卷备查。现通州法院数字法庭建设二期工程已经通过验收,实现了庭审过程同步直播,院领导和中高级法院具备一定权限的人员,随时可以通过视频观看庭审过程,对规范审判作风和庭审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收案数量的逐年增加,原办公大楼无法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为此,通州法院在法院主楼对面租赁6500平米楼房设立了第二审判区,将执行局、立案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等部门移至第二审判区,大大缓解了审判办公面积紧张的情况。
京津冀三地实现试点法院跨域立案服务
京津冀三地实现试点法院跨域立案服务:
2017年6月7日,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据介绍,此前共有7家法院被纳入京津冀跨域立案试点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目前,北京法院已经拓展至全辖区均可实现与津冀试点法院间的跨域立案服务。
2017年6月7日,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据介绍,此前共有7家法院被纳入京津冀跨域立案试点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目前,北京法院已经拓展至全辖区均可实现与津冀试点法院间的跨域立案服务。
媒体报道
2016年1月,“首都政法先锋”评选表彰活动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进入候选名单。
乘车路线
通州法院乘车路线:乘坐938支6、647、668路公交车至梨园东里站下车即到或乘坐地铁八通线至梨园站下车。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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