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按照管辖区域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领导。
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路10号
简介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按照管辖区域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领导。
设立
2010年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0年1月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天津市委决定组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人民检察院为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隶属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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