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庐阳检察院始称东市区人民检察院,建于1959年9月,1963年7月被撤销,1979年7月恢复重建,2002年3月更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庐阳检察院始称东市区人民检察院,建于1959年9月,1963年7月被撤销,1979年7月恢复重建,2002年3月更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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