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8月,原名庐江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8月更名为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后于1978年11月恢复重建。
法律依据
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8月,原名庐江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8月更名为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后于1978年11月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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