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前身高淳县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7月筹建。1955年7月14日,高淳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8月,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法律依据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前身高淳县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7月筹建。1955年7月14日,高淳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8月,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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