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8月,1975年1月撤销,1978年10月恢复重建。
法律依据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8月,1975年1月撤销,1978年10月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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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检察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