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摘要:1955年6月1日,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成立,下设秘书室、刑事审判组、民事审判组。1962年,刑事审判组改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组改为民事审判庭。1968年,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被撤销。1973年7月,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恢复,并于1981年11月更名为长沙市东区人民法院。1996年7月1日,根据长沙市行政区划的调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沙市东区人民法院更名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1955年6月1日,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成立,下设秘书室、刑事审判组、民事审判组。1962年,刑事审判组改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组改为民事审判庭。1968年,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被撤销。1973年7月,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恢复,并于1981年11月更名为长沙市东区人民法院。1996年7月1日,根据长沙市行政区划的调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沙市东区人民法院更名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5487
- 分类:基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