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摘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5年7月。目前,正式在职干警 108 人,其中各级法官51 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96人,硕士、研究生 9 人。槐荫法院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第一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本院的、上级法院交办的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确认国家赔偿和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办理司法鉴定,负责本院的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干警队伍管理工作和后勤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法律依据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5年7月。目前,正式在职干警 108 人,其中各级法官51 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96人,硕士、研究生 9 人。槐荫法院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第一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本院的、上级法院交办的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确认国家赔偿和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办理司法鉴定,负责本院的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干警队伍管理工作和后勤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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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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