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摘要:吉林省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为女子看守所,承担长春市女性在押人员的看押、管理、教育、转化职能。从2015年7月1日运行以来,积极发挥法制教育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帮教和矛盾化解工作。吉林省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
法律依据
吉林省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为女子看守所,承担长春市女性在押人员的看押、管理、教育、转化职能。从2015年7月1日运行以来,积极发挥法制教育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帮教和矛盾化解工作。吉林省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20118
- 分类: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