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摘要: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2年12月1日,当时名为京西矿区人民法院。辖原宛平县全县,北京市第十六区、房山县的两个区和石景山一部。全院共有25名工作人员。1958年,北京市调整行政区划,将周口店区划归房山县,我院移交周口店法庭,改名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1964年成立斋堂法庭。“文革”期间,法院遭到了冲击,组织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至1973年期间,法院审判工作全面瘫痪,无审结案件。1978年至1992年,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又先后成立了法警大队、执行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王平村法庭等。经过50余年的发展,门头沟法院现有职能部门17个,在编干警117名,具有助审员以上审判职称的67人,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99人。
法律依据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2年12月1日,当时名为京西矿区人民法院。辖原宛平县全县,北京市第十六区、房山县的两个区和石景山一部。全院共有25名工作人员。1958年,北京市调整行政区划,将周口店区划归房山县,我院移交周口店法庭,改名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1964年成立斋堂法庭。“文革”期间,法院遭到了冲击,组织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至1973年期间,法院审判工作全面瘫痪,无审结案件。1978年至1992年,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又先后成立了法警大队、执行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王平村法庭等。经过50余年的发展,门头沟法院现有职能部门17个,在编干警117名,具有助审员以上审判职称的67人,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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