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未赡养养父母,遗产能不分给她吗?
家中宅基地户主是我爷爷,但在97年死亡,宅基证上面有我爸爸妈妈奶奶还有我5个人的名字。现在姑妈要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姑妈是养母,60年代收养的,但是未对2位老人包括爷爷生前进行过赡养义务(在世的奶奶也可证明),而且虽然宅基证是爷爷的名字可是宅基证的房子是我父母所建造的(在世的奶奶也可证明)。如果做析产的话姑妈能分到份额吗?但是我们一家(奶奶,妈妈,爸爸,包括我)都认为姑妈没有赡养2位老人同时房子也不是老人所建造,不应该分给他。请问如果这种情况打官司的话姑妈会有份额吗?
律师回应 (0)
暂无律师回应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响应委托
律师登录委托信息
- 委托状态 进行中
- 涉及金额 详见内容
- 有效期 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