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罪名定义
滥伐林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滥砍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客体包括什么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森林资源乃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对国家的生态或者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或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且有利于调节局部地区的气候状况,可以说森林资源是一国的重要资源,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保护,行为人违反林业法相关的法规,滥砍乱伐树木,破坏森林资源,应当受到严厉的惩处。
区分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界限
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是危害我国森林及其他林木的两种最主要犯罪。这两种犯罪都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森林资源,都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在行为上都必须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同时,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作为《 刑法》规定的不同罪名,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本质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