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如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对被害人造成轻伤,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其它合法代表人同意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害人或相关人员同意和解后,可以免予起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同时,如果该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则需要由法院作出相关决定才能免予起诉。具体情况应根据案件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和解释。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如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对被害人造成轻伤,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其它合法代表人同意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害人或相关人员同意和解后,可以免予起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同时,如果该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则需要由法院作出相关决定才能免予起诉。具体情况应根据案件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和解释。
故意伤害罪拘传的定义
拘传是一种公检法三机关都能决定也都能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针对的是尚未被采取逮捕、拘留的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适用对象:
应当注意的是,拘传的适用对象是有限定性的,不能够适用到证人、自诉人、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刑事诉讼中的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等。
拘传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都是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而且应当注意的是,实施拘传时必须由上述机关中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执行,且执行拘传时必须持有《拘传证》,法院执行拘传的必须有《拘传票》。
拘传的批准:
居传必须有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检察机关的检察长以及法院的院长批准。其他人员均无权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传。
拘传的特殊规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之后,必须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不得有任何时间上的延迟。拘传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针对现实中所出现的以连续拘传而进行变相羁押的违规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连续拘传,且两次拘传的时间间隔必须在12小时以上。
本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