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七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定义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获犯罪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犯罪分子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国家机关处罚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本罪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查获犯罪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刑事惩罚。这里的提供便利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既包括为其提供藏匿的空间,也包括提供交通工具或者钱财物品等。此外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翻供而使其逃避刑事处罚的行为,也属于这里的提供便利条件。
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从实质上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也是一种包庇犯罪。它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很多相似之处。如行为对象都是犯罪分子,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并且有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目的,客观上都有以各种方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但区别还是存在的。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以作假证明的方式掩盖其罪行的行为。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行为,也是包庇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包庇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不尽相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行为人利用查禁犯罪活动职责或职务之便,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而包庇罪是以向司法机关做假证明等妨害证据的方式实施的,但根据刑法第362条规定,对特定情况下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也应当以包庇罪处罚。 3、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除了都妨害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追诉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还具有渎职性特征。 4、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被查禁、追捕的犯罪分子,即尚未在押或从羁押场所脱逃的犯罪分子,而包庇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后的潜逃者、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从服刑的关押场所脱逃的罪犯以及被判处管制、附加刑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