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常用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概念是什么
所谓猥亵儿童罪是指行为人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猥亵儿童罪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这里的儿童既包括14周岁以下的男童,也包括14周岁以下的女童。但是如果猥亵的对象是童的,不能包含性交的行为,如果存在这一行为,直接按强奸罪定罪处罚。由于我国强奸罪的对象并不包括男性,因此针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行为人构成猥亵儿童罪也可以包括性交行为。
猥亵儿童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界限
这两个罪有不少相同之处:两者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主观上都是直接故意,都可以有刺激或满足自己性欲或挑逗他人性欲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都可以有鸡奸、强迫口淫等淫秽行为。但是两者也同时存在以下区别:(1)主观目的不同。强制猥亵妇女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刺激、满足自己性欲或挑逗受害妇女性欲的目的以及贬损妇女人格、名誉的目的;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的目的只是为了刺激、满足自己性欲或挑逗儿童性欲。(2)实施犯罪行为采用的手段不同。强制猥亵妇女罪行为人实施犯罪采用的是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等强制手段;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实施犯罪采用的手段既可以是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也可以是诱骗等非强制手段。(3)受害人态度不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行为是在未征得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如果不违背受害人意志,则不构成犯罪;而猥亵儿童罪的行为即使受害人同意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4)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妇女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拒绝实施性交以外的不合善良习俗行为的权利。而猥亵儿童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儿童的身心健康。(5)犯罪对象不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妇女。而猥亵儿童的犯罪对象则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