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首页 > 法律专题 > 法律专题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安全驾驶罪通用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安全驾驶罪有关联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妨害安全驾驶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妨害安全驾驶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妨害安全驾驶罪概念 所谓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指行人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空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过程中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殴打他人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行为。本罪是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主要是针对近些年来频频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因司机与乘客的冲突,造成公共交通工具失控酿成惨剧的社会现象。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