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ー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假药罪通用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ー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假药罪定义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药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明知道其生产或者销售的是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的药品或者非药品,仍然予以生产和销售构成犯罪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本罪客观要件
本着客观方面表现为药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属于假药的药品或者非药品的行为。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假药并非是指没有效用。这里的假药既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假药也包括非药品,还包括不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上药品的概念,但是却具有效用的药品。
本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