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ー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相关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ー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近似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遗弃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遗弃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遗弃罪是什么意思
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行为。如陕西活埋母亲案中,儿子所实施的行为,就属于遗弃罪的实行行为。
遗弃罪罪名变迁
新中国成立后,从1950年到1979年的刑法草案共易38稿,曾在1954年将遗弃罪取消,但后来又将其恢复;条文的内容文字也一再修改完善,直到79年的第38次稿才将遗弃罪最终定稿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经过将近20年的历程,97年刑法对遗弃罪又有了新的变动。1997年刑法颁布后,遗弃罪的明显变化就是其定位的变化。 在我国1979年刑法中,遗弃罪被规定在妨害婚姻、家庭罪一章中。而1997年刑法则将其纳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新刑法也不再设立单独的妨害婚姻、家庭罪章节。由于遗弃罪客体发生变化,尽管遗弃罪条文的具体内容与1979年刑法仍然保持一致,但本罪在构成要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犯罪停止形态等诸多方面都需要加以重新认识,以便准确定罪量刑,并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遗弃罪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