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ニ)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第一百ー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间谍罪常见刑法内容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ニ)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ー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间谍罪概念是什么
所谓间谍罪是指行为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相关的间谍组织及间谍组织的代理人所指派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的行为。从本罪的历史沿革来看,1979年制定刑法时即规定了间谍罪,在1997年制定现行刑法时也将间谍罪作为刑法的规制内容。
间谍罪客体包括什么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即行为人通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提供我国的国家秘密和情报,严重危害了我国的国家安全,因此必须对间谍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本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本条并未对单位犯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若发现机构、组织实施间谍行为的,其法律责任应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