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贷款诈骗罪常用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贷款诈骗罪定义
所谓贷款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实施诈骗,且诈骗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贷款诈骗罪量刑档次怎么确定
本罪共分为三个量刑档次,第1个量刑档次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第2个量刑档次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是50万元以下罚金,第3个量刑档次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罪罪名变迁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贷款诈骗罪经历了一个变迁的过程。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贷款诈骗罪,对于实践中出现的贷款诈骗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则依据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一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对1995年《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规定的诈骗手段和法定刑略作修改的基础上,保留了贷款诈骗罪的规定。从内容上看,新《刑法》基本沿袭了1995年《决定》的规定,仅仅作了两点改动:一是在“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中增加“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是客观情形第四项中增加“超出抵押物加之重复担保的”规定。二、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