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有关联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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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罪名定义
所谓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也属于受贿行为。受贿罪的本质是国家工作人员将其职务行为与他人给予的财物之间结成了对价而损害了其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