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相关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定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恶害相通告,向被害人索取财物,被害人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怎么划分量刑档次
本罪共分为三个量刑档次。第1个量刑档次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个量刑档次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个量刑档次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与权利行使的界限
构成敲诈勒索的要件之一是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然而实践中有不少情况是行为人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使用胁迫手段,包括要回自己的财物、实现自己的债权等。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对此,理论上有三种学说:(1)无罪说。持这种学说的人认为行为人有正当权利,将胁迫作为手段只是为了自身权利的实现,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犯罪。(2)胁迫罪说。即认为,既然双方存在着权利义务关系,对方向行为人交付财物,其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失,因而行为人也不可能成立财产犯罪。然而,行为人使用胁迫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犯罪,因而成立胁迫罪。(我国法律没有胁迫罪的规定,因而这种学说在我国实践上意义不大,然而这种思路是我们解决实际问题需要的。)(3)敲诈勒索罪说。即认为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这本身就侵害了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技能,使对方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因而成立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采用无罪说,主要是基于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在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时候存在困难。但是,也不能认为只要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关系,权利方使用胁迫手段的,就一概以无罪论处。应当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权利义务明确正当,行为人也没有超出正当的权利范围,并且其手段行为本身也不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都应当认为无罪。但是在以下情况下,行为人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不确定,存有疑问,例如债务人有合理的抗辩权;债务有一定的期限,还没有到期;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权本身具有非法性,不受法律保护等。五、敲诈勒索罪犯罪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