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數、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常用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數、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定义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毁坏他人财物,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达到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程度或造成严重后果。
寻衅滋事罪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起哄闹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毁坏他人财物,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寻衅滋事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强拿、硬要、毁坏、占有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的秩序严重混乱。行人随意殴打他人一般是指行为人出于精神空虚、逞威风取乐等。行为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行为人造成一人轻伤或两人以上轻微伤,并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的严重后果,或者行为人随意殴打的是精神病、残疾人等群体,持凶器殴打他人。一般来说,行为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是出于寻求精神刺激。行为人强拿硬要、任意毁坏公私财物也是出于精神上的空虚。一般来说行为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属于情节恶劣。我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必须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本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