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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ー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通用刑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ー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有关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破坏电力设备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什么意思 所谓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从本子的历史沿革来看,1979年的刑法就规定了破坏电力设备罪,在1997年制定现行刑法时也将破坏电力设备罪作为刑法规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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