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是指公职人员在职务上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占有或者非法处分公共财物或者职务上的其他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是犯罪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的管辖范围为: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中,滥用职权占有或者非法处分公共财物或者其他职务上的权益的,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也就是说,职务侵占的管辖范围主要限定在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涉及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
职务侵占是指公职人员在职务上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占有或者非法处分公共财物或者职务上的其他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是犯罪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的管辖范围为: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中,滥用职权占有或者非法处分公共财物或者其他职务上的权益的,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也就是说,职务侵占的管辖范围主要限定在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涉及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和申诉权,法院将依法判决,对犯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之,职务侵占是一种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主要限定在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中。对于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处罚。
职务侵占罪通用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ー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罪名变迁
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997年12月1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明确该条为“职务侵占罪”。二、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