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通用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概念
所谓交通肇事是指交通的参与者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即行为人在公共交通领域内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交通肇事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交通活动的参与人在公共交通领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此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当注意,交通肇事行为发生的领域必须是公共交通领域,在此范围内车辆因违反相关操作规则发生事故的,不能够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1998.3.10 法释〔1998〕4号)
第十二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四)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