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首页 > 法律专题 > 法律专题

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相关刑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类似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罪名概念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严重失职而遭受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行为。本罪是一九九七年制定现行刑法时新增设的罪名。 本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具体可以分为疏忽型过失(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和轻信型过失(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故意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往往是故意的,但是被对方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过失的。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