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ニ条之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ニ条之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定义是什么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行为人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夺、抢劫、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构成犯罪的行为。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侵害的社会关系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包括社会管理秩序。但是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因而本罪的主要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次要客体才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18周岁以下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指的是行为人持有的对实施危害行为及行为引起的危害后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分为犯罪的故意和过失两种。在本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只能是故意。具体来说,危害行为指的是组织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危害结果指的是行为人的组织行为会使得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不良影响、社会的治安管理秩序遭到破坏,即行为人对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和该行为将会带来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损害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抱有的是希望或是放任的心理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