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项下的具体案由,规定在《民法典》第六编。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又死亡的,则他们应分得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作为他们自己的遗产,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例如,被继承人A死亡后,家里面正准备分遗产呢,法定继承人大女儿B意外死亡了,那么B应继承的遗产作为B自己的遗产由B的继承人继承。)请注意,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转继承纠纷定义
转继承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项下的具体案由,规定在《民法典》第六编。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又死亡的,则他们应分得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作为他们自己的遗产,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例如,被继承人A死亡后,家里面正准备分遗产呢,法定继承人大女儿B意外死亡了,那么B应继承的遗产作为B自己的遗产由B的继承人继承。)
请注意,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转继承纠纷去法院打官司
起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信息;
2、被告信息;
司法实践中,转继承纠纷可能直接用法定继承纠纷立案,因此原被告一般均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转继承纠纷有用的证据
1、诉讼主体资格
(1)原告身份证件、被告身份信息、居住信息、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若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精神病人,还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证明、出生证明、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存在继承事实
(1)被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死亡证明
例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等。
(2)遗嘱继承的,应提交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
3、案涉遗产
(1)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俗称房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拆迁协议、出资证明、发票等。
(2)存款:银行账号、存单等。
(3)资产:证明相应股票、股份、出资额的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供相应借据或其他凭证,尽可能提供相对人的身份信息、单位、住址等材料。
(6)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7)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没有受益人,则保险金属于遗产。
(8)被继承人生前已起诉或对方已书面承诺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