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常见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相关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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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罪名概念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向他人出售用于出境或入境的证件,如护照、签证等构成犯罪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