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占为己有或者以其他方式私分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私分行为:指的是国有资产的占有、处置、转让、转债、分配等行为。只有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占有或处置行为才能构成罪名。2.凡人: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指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
根据中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占为己有或者以其他方式私分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私分行为:指的是国有资产的占有、处置、转让、转债、分配等行为。只有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占有或处置行为才能构成罪名。
2. 凡人: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
3.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指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规定,例如违反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处置、转让等的规定。
4. 数额较大:指的是私分的国有资产数额较大,具体数额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根据以上标准,如果某个人的行为符合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样确定基本犯量刑起点
本罪的基本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构成犯罪的,就要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此量刑区间内裁量刑罚。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所谓国有资产,包括依法经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国有资产。例如税务机关掌握着的纳税人依法上交国家的税款等等。国家对单位的财经分配,有一整套宏观管理制度,例如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企业,凡实行承包经营者,国家均试行资金分帐制度:将该企业掌握的资金分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其中,凡国家资金,不得用作企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或用作职工奖励奖金等。否则,即属违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不法行为,其中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者,更进一步地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数额较大者,即构成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