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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常用刑法规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有关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什么意思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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