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通用刑法规定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定义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滥砍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客体是什么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森林资源乃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对国家的生态或者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或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且有利于调节局部地区的气候状况,可以说森林资源是一国的重要资源,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保护,行为人违反林业法相关的法规,滥砍乱伐树木,破坏森林资源,应当受到严厉的惩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I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