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常用刑法内容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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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概念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行为人故意的毁损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本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既可以是国家、集体所有的财物,也可以是个人所有的财物。但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的是刑法另有规定的特定财物,例如耕地、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侵犯了其他犯罪客体的,则应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而非本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