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抗税罪常用刑法规定
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抗税罪类似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抗税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逃税罪、妨害公务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抗税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抗税罪罪名概念
所谓抗税罪是指纳税义务人或者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抗拒缴纳税款的行为。即构成抗税罪,必须属于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且必须实施了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且实施的具体方式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进行的。从本罪的历史沿革来看,其最早规定在1979年的刑法之中,在1997年制定现行刑法时,也将本罪名规定到了现行刑法之中。
客体要件
抗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走私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