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通用刑法内容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定义是什么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行为人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未经住宅所有人、使用人的同意非法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构成犯罪的行为,本罪是1979年制定刑法时规定的罪名,在制定1997年刑法时予以保留。
非法侵入住宅罪客体是什么
本罪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住宅权利。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住宅自由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情节严重的要遭受刑事制裁。
非法侵入住宅罪罪名变迁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罪名。我国历史上许多朝代都在刑事法律中规定了人们住宅不可侵犯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我国刑法对非法侵入住宅行为进行惩治的宪法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是在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将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一罪名单独分离出来,使其规定更加具体、明确,为司法实践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法律依据,对公民的人身权利、生活安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对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相关规定,当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时,应当根据该法进行治安处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二、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