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后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常见刑法内容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后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概念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构成犯罪的行为。有配偶者以及与之相婚者都可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仍与他人结婚。应当注意的是,先前存在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法律婚姻,即经合法登记而成立的婚姻。也就是说两个事实婚姻并不构成重婚罪。但是后一个婚姻关系并不存在事实婚姻与法律婚的要求。即后一婚姻关系只要达到事实婚的要求,就可以构成重婚罪,这里所说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以夫妻关系同居。在确定重婚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时,应当区分重婚中的事实婚姻与同居或通奸。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人之间暗地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通奸不具有事实婚姻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条件,而同居者不具有事实婚姻中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27)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