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暴力行为,致使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犯罪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者,必须具备共同实施暴力行为的故意和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的结果,而对于伤害程度并不做具体规定。对于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聚众斗殴罪造成他人的重伤或者死亡,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暴力行为,致使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犯罪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者,必须具备共同实施暴力行为的故意和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的结果,而对于伤害程度并不做具体规定。
对于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聚众斗殴罪造成他人的重伤或者死亡,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会面临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等更严重的罪名和相应的刑罚。
聚众斗殴罪本罪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是为了抢占地地盘,称霸一方,报复他人而纠集多人进行相互殴打的行为,仍然实施的主观心理态度。
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