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ニ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通用刑法内容
第ニ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什么意思
挪用资金罪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会个人使用且符合特殊情形的犯罪行为。这里的特殊情形,包括以下几项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挪用资金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其在单位工作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归个人使用且符合特殊情形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这里的职务便利是指行为人经手管理或者主管本单位资金的权限,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该职务便利便不能够构成挪用资金罪。行为实施挪用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特殊情形,即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
本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本单位资金而挪用,目的是非法暂时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一般是准备以后归还的,即行为人只具有暂时占有、使用的目的,而没有不法所有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