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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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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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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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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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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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图书馆国情咨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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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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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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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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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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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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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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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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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宣传教育工作团宣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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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浙江”咨询专家等。
学术观点
法理学
立法学
人权和法治
宪政民主
主要获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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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1994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届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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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理论与对策研究》,1997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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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中国人权百科全书》、《关于中国加入国际人权两公约的研究报告》,2000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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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立法价值及其选择》1996年获得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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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比较立法制度》1996年获得法学研究所优秀成果奖。
主要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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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统一理解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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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法行为》,《法学研究》198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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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的本质的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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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根本观点》,《社会科学》(上海)198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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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法学研究》198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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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助理制强化立法专门化的保障》,《法学》199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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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制度比较研究》,《法学研究》199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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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外法学》199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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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修正案比较研究》,《法学研究》199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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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初论》,《中国法学》199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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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与国家主权》,《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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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政治学研究》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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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合著),《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1997年第2期,英文版199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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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马克思主义与现时代》199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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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立法权限划分的理论与实践》,《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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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法治国的特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学》199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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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与立法的民主化》,载《法治论衡》第一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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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建设要从国情出发》,《求是》2000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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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领导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宪政阐释》,《学术界》200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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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的中国立法发展》(上、中、下),《法治论丛》2002年第5期、第6期,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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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联合国政治权利公约?》(上)、(下),《学习时报》2003年3月31日、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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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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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全国人大的会期制度》,《当代法学》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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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几个立法问题》,《法学》200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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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普遍性与相对性:一种国际的视角》,《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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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民主与法治》,《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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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社会主义宪政旗帜 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建设》,《法学》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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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法治建设》,载《中国法治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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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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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立法与公众参与》,载《立法过程中的公共参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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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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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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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2010年4月8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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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要稳,法治要快》,2010年4月15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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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形成》,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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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制度》,载《法理讲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1]
主要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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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比较研究》,独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9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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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的理念与行为》,独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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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立法制度》,合著,群众出版社199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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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合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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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论》,合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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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人权理论与实践》,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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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主编之一,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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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宪政》,主编之一,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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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建构》,主编之一,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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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宪政的立法》,独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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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党的执政方式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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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宪政的变迁》,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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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论与制度》,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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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建设》,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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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十年回顾与展望》,主编之一,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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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30年》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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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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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宪政建设》合著,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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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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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过程中的公共参与》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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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人权的探索》独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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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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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形成》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出版。[1]
主要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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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立法工作的若干建议》,中国社科院《要报》1991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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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高举社会主义人权旗帜》(合著),中国社科院《要报》1991年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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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限》,中国社科院《要报》增刊1996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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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依法治国"》,中国社科院《要报》1996年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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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观念的革新与法律制度的改革》,中国社科院《要报》1996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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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法》,中国社科院《要报》信息专报199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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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对香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备案审查工作》,中国社科院《要报》信息专报1997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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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重视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中国社科院《要报》信息专报1997年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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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处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继续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而引起的"报告"问题》,合著,中国社科院《要报》信息专报1997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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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坚持的五项原则》,中国社科院《要报》2001年第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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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修改的研究报告》,中国社科院《要报》专题研究报告之一,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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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重视和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宪政的建议》,中国社科院《要报》信息专报2007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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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现状、经验和展望》,2008年提供给香港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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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司法制度》,《领导参阅》2009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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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应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独立部门法》,中国社科院《要报》2010年第107期。
名家专访
中学造田,青年从军 军营里苦读《政治经济学》
李林还记得,曾经有一次,与死神擦肩,并因此荣立了三等功。至于当时的细节,想必是深刻在脑海里的,他却笑笑,不愿多说,“死神面前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经历了这种考验,让我学会了思考,思考生命的价值与尊严。”
李林受邀回故乡,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立法培训班做讲座。讲座场地安排在省委党校大礼堂,他自己则住在位于闹市区国防路的人大服务中心。大家也许并不知道,人大服务中心这个地方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在这个曾经属于云南省委 的大院里,李林有着太多童年记忆。
云南本土漫画家李昆武的孩提时代,也是在这个大院里度过的,他和李林是特别好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这次讲课之余,两人抽空相聚,叙及一些故人旧事,难免感慨良多。
他们在院子里及周边走了一圈,试图找寻一些当年的痕迹,好歹还是找到了两处,聊以慰藉。“有一栋相当破旧的小楼,应该是我家当年住过的,还有一处圆石平台,是我们经常去玩的地方。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
“昆武前面的生活经历和我非常像,他作品《从小李到老李:中国人的一生》里的故事,基本上我也都经历过。”李林非常典型的那张学者面孔开始有些“软化”,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李 林祖籍山东招远,父亲是当年从部队抽调到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的首批学员之一,毕 业后,主动请求分到“最艰苦的边疆”工作。1955年,李林在昆明出生,从小有着不错的经济条件和教育水平。但是,刚上到小学四年级,文化大革命爆发,当 时完全无法理解的小男孩儿,便很无辜地被裹挟着失去了正常的生活,更奢谈学习。
后来,虽“复课闹革命”时又上过两年初中,但其中至少10个月时间都在劳动,“响应政府号召,参加围海造田呀。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和饭盒,顺着海埂路走啊走,走10多公里路程一直到滇池,每天都要干上三四个小时,然后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原路走回家。”李林回忆。
初中就这样混毕业了,可以继续上高中,或进工厂。李林却选了后者,“其实我非常喜欢读书,但在那个时代,有时不得不放弃读书。”于是,不满15岁的他,成为了云南省医疗机械厂的一名工人。
约 两年后的1972年12月,部队到工厂征兵,李林立即应征,成为了某部高炮营驾驶 班战士。“部队先是驻扎在大理洱源方向的邓川,呆了5年,后来到了下关,1978年调到中越边境,第二年2月17日接到命令打到越南边境的封土县,一直打 到3月5日,就撤了回来……”这些久远的记忆,李林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随口便能娓娓道来,而且连许多具体的日期都清晰无误。
学会思 考,另一方面,也得益于部队图书室仅有的那几本《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 命》、《政治经济学》,几乎都被他翻烂了、读透了。还想读,就只能是军营里最容易找到的各种政治方面的文件,这竟也成为了他的一大嗜好。从后来的走势看, 恰是在部队的这几年,为他在法学、民主、人权、政治等方面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加高考,为圆梦想 创造人生第一个“奇迹”
李 林明白,正是父辈代为做的这个选择,成为了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他的校友 中,走出了梁治平、贺卫方、王卫国、龙宗智、顾培东、江山、陈桂明、张新宝等诸多堪称当代法学泰斗及楚翘的人物,也有不少入仕,成为中国政法系统的实权 派,从而立体地构成了备受关注的“西政现象”。
离开部队,李林退伍到了云南省政协参事室,待遇不错且领导对他很好。没多久,他却决定还是去读书。“那时我已经25岁。领导们起先都不同意,我说,你们就让我考一次试试,我一直都有这个梦想,给我一次机会,如果考不上,我就死心了。”
或 许是领导们觉得李林考大学太不靠谱,抱着一种“欲擒故纵”的态度,叮嘱备考期间不要耽误工作,便不再反对。亲友们的看法也大致如此,有的亲友甚至还来大泼 冷水。李林自己心里同样毫无把握,“我呀,就小学四年级的功底。”随后,李林报了 昆八中的高考夜校补习班,白天坚持上班,晚上熬夜补习。
“当时我自己定的高考策略是这样:数学和英语基本就不拿分了,能答多少题就算多少,重点是突击语文、政治、地理、历史。最后,竟考了310多分,比重点录取线还超了10多分。”在所有人看来,李林简直是创造了人生的第一个“奇迹”。
填报志愿的时候,李林听从父辈亲戚的建议,选择了当时的西南政法学院(即后来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当时有人说,这是所“稀烂蒸发大学”,因为当时学校基础建设非常差,重庆很热,经常下雨,雨后校园里到处都是污水烂泥,去报到时必须带上水胶鞋和凉席。
那是1980年,同年,好朋友李昆武则选择在昆明当地进入了媒体。当然,不管当时有多少人多么地看好这两个意气风发的小伙,恐怕都没法想象,多年以后,他们一个会成为当代中国重要的法学家,一个则成为了蜚声国际的大漫画家。
不回云南,也不从政
投身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我在西政期间还没能确定自己将来要做什么,但确定了不做什么,那就是不回云南发展,也绝不从政。”李林解释,因为父亲当年在省监委工作时查办过一些处级以上的干部,加之文革派系因素,学了政法以后,他对中国政治和法律的复杂性有了不少了解。
“毕业前,云南省委组织部到西政选第三梯队后备人才,学校优先推荐的几个人中就包括我。”让老师和同学们惊讶的是,李林明确拒绝了这个许多人艳羡不已的机会。之后,李林选择了考研,考进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
1987年获硕士学位,随即进入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工作,紧接着又继续在职攻读博士。再后来,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并完成博士后研究。
李林被高层注意到的第一次亮相是在1998年。
那 一年,身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李铁映,到中国社科院担任院长、党组书记。“李铁映院长要做‘一号工程’,研究社会主义民主问题,实质就是研究社会主义民主理 论和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我被指定加入课题组。”李林记得,一次会上,李铁映鼓励大 家“关上门什么都可以讨论,什么问题都可以研究”。
“我 有点惊讶,参会的领导和那些资深专家的思想竟一个比一个解放。”李林作为“小字辈”,坐在场中相当紧张,就“依法治党”的问题,做了个简短的发言,“依法 治党,就是执政党的外部行为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内部行为要用党章、党纪来规范。”当年,不管学界还是党内,都还极少有人触及这个“敏感领域”,在 座的领导和专家们不由对课题组中这位最年轻成员的发言表示侧目。
2001年初,李林调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3年多后重回法学研究所,2005年成为该所第八任所长。
关注现实,影响政治 学术影响不等于干预
据《环球人物》杂志报道,自2002年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共进行过84次集体学习。什么人才能成为给国家最高层领导上课的老师呢?中国社科院各领域的专家们,曾多次进入“中南海讲堂”,作为法学研究所所长的李林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位于北京沙滩北街,与《求是》杂志社毗邻,这里曾是老北京大学地质馆旧址,由梁思成和林徽因共同设计。现在它不仅是我国法学研究的头号重镇,更是党和国家的思想库、智囊团。
采访中,李林提及政治局2002年12月第一次集体学习讲授宪法的情况时,并未明言自己是否参与。但晚报记者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他就是这次具有开创性意义的课题组成员、主要撰稿人之一,当时的讲座题目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而早在这之前5年即1997年,他便成为了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的执笔人之一,那次的题目则是《“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
以学术力量影响政治和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正渐渐成为中国许多知识分子努力的方向。
公平正义,法制思维 “舆论审判”弊大于利
“司法的公信力,是要使国家有权威,有力量,这样才能支撑社会,才能从信仰上、制度上和行为方式上为社会提供可持续长久的程序公正。这个过程中,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而目前某些舆论审判案件的代价,我认为是弊大于利的。”
常年致力于研究中国法治现状的李林,其学术研究更加注重关注理论联系现实。
“我认为应该让法院依法去解决,哪怕判决结果与人们的期待有一点出入,也应该维护司法的权威。尽管,从法理上、事实上舆论审判可能都回归了民意,体现了‘民意的公正’,但它可能输掉的是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如果司法没有公信力,没有权威,这个社会就乱了!”
“现 代社会,按我们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调查的结果来看,几乎所有人碰到利益矛盾纠 纷的时候,都会用‘公平正义’的道德武器来发声。要解决这些利益冲突问题,我认为还是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以法律为圭臬和依据,回归到程序正 义,回归到规则正义,同时兼顾结果正义也就是实体正义。”
这样的理念,也充分体现在了11年来11部《法治蓝皮书》的编辑过程中。“我们有几个原则,一是要用事实说话,二是具体选题要有普遍性,三是还要能上升到制度层面。”
李 林举例说,今年2月发布2013年的《法治蓝皮书》时,最受关注、最具爆发价值的 就是其中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调研报告》。“我们拿4个省的政府采购商品价格目录,和淘宝网、京东商城上一模一样的商品做比较,比较的结果是绝大 多数政府采购商品都要贵出30%,最多的甚至贵几十倍。这种政策性、体制性的‘腐败’问题要是解决了,比惩治几个‘国家级贪官’的反腐治权意义更大。”
晚报记者注意到,除一些全国的政策性、制度性专题外,《法治蓝皮书》还会关注一些地方性的、相对较“小”的主题,比如《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成都市及周边农民土地经济行为调查》等等。于是,便问是否做过自己家乡云南的什么题目。
李林想了想,给出否定的答案。稍后,又乐呵呵地说,“要是云南以后有什么法律事儿、遇到什么法治问题,符合我前面说的那几条原则,你告诉我,我立即就让他们(指《法治蓝皮书》主创人员)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