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凭证
二、 海运提单的要式项目
《UCP600》规定海运提单必备要素:
1.表面上看来注明承运人的名称;
3.注明船名、货物已装船、装船日期及签 发日期
4.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及卸货港
5.注明正本份数。 必须提交全套正本;
6.注明所适用的公约 (但银行不审核该条款);
7.不得含有“不清洁”的语句或批注;
8.不得注明承运船只仅以风帆为动力;
9.所有其它方面均符合信用证规定者。
三、海运提单的内容
(一)托运人栏(Shipper) 一般填写卖方。
(二)收货人栏(Consignee)即提单的抬头
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分类: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3、指示提单(Order B/L)。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性质:不可流通、不可转让, 安全。 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货。当货物装上船的时 候, 这份货权就完全是收货人的了,对卖 方与付款银行都不利。
适用范围:用于运输贵重物品或有特殊用途 的货物或内部交易。
(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空白提单”: 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提单持有人可不作任何背书转让或提取货 物。由于这种提单风险大,国际贸易中很 少使用。 填写: Bearer 注意:不能空白
(3)指示提单(Order B/L)
填写:凭指示;凭XXX的指示
记载方式:
To order=To the order 凭指示 (托运人背书)
To order of shipper 凭托运人指示(托运人背书 )
To order of XXX Bank 凭银行指示 (银行背书)
To order of XXX公司 凭公司指示 (公司背书)
指示行为是用背书来体现:
1、空白背书:由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 的背面签字盖章就可以转让提单, 谁拿到 正本提单谁提货; 我国在出口业务中大多 使用凭指示空白背书的提单。
2、记名背书:比空白背书多一句话: Please deliver to XXX公司
3.通知人(Notify Party) 一般填写为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买方代理人,务 必详细准确。 货到港口后,船公司通知提货的人。
4.运费费率及金额的填写 托运人和船方都不注明此项, “Freight Prepaid”、“Freight to Collect” 等表述方式代替。 但缮制提单时都必须做到与信用证要求严格相 符,以确保安全收汇。
5.货物描述
信用证结算时,货物名称、规格、件数、重 量、唛头等项目的填写务必严格按照信用 证中所采用的词句及拼法。 注意: 商品名称可以填写统称; 大小写集装箱内最大包装件数; 重量按毛重填写;无毛重应加注净重 体积一般按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6,装运港、目的港、船名、航次、转运、分 批装运:按L/C要求填写
7.正本提单的份数及认定
承运人签发提单时,通常签发几份正本提单。 注意:由于许多船公司在其正本提单上事先印有 “Original”、“Duplicate”、“Triplicate” 等字样,容易在银行审单时被误解为副本提单 而导致结算的困难。 最稳妥的做法:在正本提单上,全部标注 “Original”字样,以确保安全收汇。
(1)若签发提单时,货物已经装上具名的船 只,则提单签发日即为装船日。
(2)若签发的提单是备运提单,则提单签发 日不能被视为装船日,真正的装船日将以 提单上日后所批注的装船日为准。
(3)如签发的提单上有“预期船”字样或类 似的字句,则提单签发日也不能被视为装 船日,真正的装船日也以提单上日后所批 注的装船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