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罪权的概念
定罪权是刑事审判权的核心,人民法院作为我国唯一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统一独立行使刑事审判权。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的基础上,依法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
二、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1、该原则含义
2、该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明确由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3)疑案作无罪处理;证据不足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无罪判决(第一审阶段)。
三、法官审理案件时的判断权
1、判断权的含义
法官依照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事实问题主张和法律问题主张的是非、曲直等多种可能性进行辨别、选择与断定的终局性权力。
2、作为一种判断权,司法权的运行特征在于:
一是认知活动与评价活动的统一;
二是形式推理与辩证推理的统一;
三是交涉性判断与自主性判断的统一。
司法权的本质和运行特征决定了司法权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即通过法官对案件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判断排除法律运行中的障碍,以维护法律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