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的分类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第一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
一类疫苗接种信息公示(国家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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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名称 |
免 疫 程 序 |
接种方法 |
禁 忌 症 |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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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 |
乙型肝炎 |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1、6月龄分别接种第2、3剂 |
肌内注射, 5ug |
少数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中低度发热,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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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介苗 |
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 |
出生后尽快接种,12月龄内完成1剂 |
皮内注射,0.1ml |
患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或其它皮肤病及免疫缺陷者,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
接种后2周局部出现红肿浸润,8-12周后形成小溃疡,随后结痂,为正常反应,如局部淋巴结肿大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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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减毒活疫苗 |
小儿麻痹症 |
出生后2、3、4月龄初免,4周岁加强,共4剂 |
口服1粒 |
发热、急性传染病患者、免疫缺陷者,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
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要喂热开水或母乳,发热、恶心、腹泻等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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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 |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出生后3、4、5月龄初免,1岁半至2岁加强,共4剂 |
肌内注射,0.5ml |
发热及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患者暂缓注射;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惊厥史及有过敏史者。 |
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硬结;可有低热、疲倦、头痛等无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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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破疫苗 |
白喉、破伤风 |
6周岁1剂 |
肌内注射,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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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
麻疹、风疹 |
8月龄1剂 |
皮下注射,0.5ml |
发热、患严重疾病、急慢性感染、免疫缺陷者;对新霉素过敏者 |
一般无反应,少数可出现一过性发热或皮疹,一般2天内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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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
麻疹、腮腺炎、风疹 |
18-24月龄1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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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减毒活疫苗 |
乙型脑炎 |
8月龄、2周岁共2剂 |
皮下注射,0.5ml |
发热、急性传染病、心、肾、肝疾病患者、有过敏史或癫痫史及免疫缺陷者。 |
可出现一过性发热、一般2天内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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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流脑疫苗 |
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6-18月龄共2剂(间隔三月) |
皮下注射,30ug/0.5ml |
发热、急性传染病、脑部疾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肺结核者,有癫痫、惊厥及过敏史者。 |
可有短暂发热、局部压痛,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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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流脑疫苗 |
A群、C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3周岁、6周岁共2剂 |
皮下注射,100ug/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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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减毒活疫苗 |
甲型肝炎 |
18月龄1剂 |
皮下注射,0.5ml |
发热、急性传染病或严重疾病患者、免疫缺陷及过敏体质者。 |
少数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72小时内可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注: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二类疫苗接种信息公示栏(自愿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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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名称 |
预防疾病 |
免 疫 程 序 |
接种方法 |
禁 忌 症 |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
接种价格(元)(零售价加注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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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安尔宝) |
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疾病,如:脑膜炎、肺炎、败血症、关节炎、会厌炎等 |
2-6月龄内接种3剂,6-12月龄接种2剂,间隔1个月,第二年或18月龄时加强1剂;1-5岁未接种过的儿童应接种1剂 |
疫苗复溶后用于肌肉注射或深度皮下注射0.5ml |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及既往接种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后有过敏症状者禁用,患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推迟接种。 |
接种后48小时内局部偶有发红、肿胀和疼痛,发热、食欲不振、烦躁不安、呕吐及异常哭闹,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
云南沃森:120 兰州生物: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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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
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所致的重症腹泻 |
2月龄-3周岁婴幼儿,每年应服一次 |
直接喂服3ml |
身体不适、发热,腋温37.5℃以上者,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患者,免疫缺陷和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禁用,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
偶有低热、呕吐、腹泻等轻微反应,多为一过性,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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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疫苗 |
水痘、带状疱疹 |
1-12岁的健康儿童接种1剂;13岁及以上的个体接种2剂,间隔6-10周 |
上臂三角肌皮下注射0.5ml |
对新霉素全身超敏反应者、鸡蛋过敏者、妊娠期妇女禁用,严重急性感染、发热暂缓接种。 |
可出现一过性发热或轻微皮疹,局部红肿等。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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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2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系统性肺炎球菌感染 |
2岁以上高危人群 |
皮下或肌肉注射0.5ml |
对疫苗中某种成分过敏者禁用,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病急性发作期推迟接种。 |
注射部位一过性疼痛、红斑、硬结、水肿,偶有发热。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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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 |
流行性感冒 |
6-36个月儿童:接种2剂(0.25ml),间隔4周。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接种1剂(0.5ml) |
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 |
已知对疫苗任一成分,辅料、鸡蛋、禽蛋白、福尔马林、新霉素、辛苯昔醇-9过敏者禁用,发热或急性感染期推迟接种。 |
局部红肿、疼痛、硬结;偶有发热、头晕、出汗、肌痛、关节痛,1-2天自然消失,少见瘙痒、风疹或皮疹。 |
以物价局当年制定价格为准 |
注:第二类疫苗是指依据《条例》规定,未纳入政府免费系列,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
疫苗的特性及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仅有很少部分人可能出现异常反应,但发生率极低。
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病情相对较重,多需要临床处置。近几年,我国每年预防接种大约10亿剂次,但是经过调查诊断与接种疫苗有关且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发生率很低。
预防接种是一项公共卫生措施,在保护绝大多数人群健康的同时,极个别人承担了发生异常反应的风险。充分考虑到受种者的权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规定,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属于二类疫苗(自费接种)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有六种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预防接种后偶合症
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六种情况中,偶合症是最容易出现的,也是最容易造成误解的。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
预防接种过程中的偶合症发生概率有多大呢?以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偶合死亡为例。我国新生儿(0—28天)死亡率为10.7‰,全国每年出生儿童约为1600万;据此推算,全国每年约有17万名新生儿死亡,即每天约有466名新生儿死亡。按照我国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规定,乙肝疫苗在儿童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以全国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率75%计算,则每天约350名新生儿死亡者接种了乙肝疫苗,即全国每天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可能出现偶合死亡350起。
不同品种的疫苗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一样。世界卫生组织对部分疫苗的异常反应研究显示,卡介苗引起的淋巴结炎、骨髓炎、播散症发生率分别为100—1000/100万剂次、0.01—300/100万剂次、0.19—1.56/100万剂次;乙肝疫苗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为1—2/100万剂次;麻疹/麻风/麻腮风疫苗引起的热性惊厥、血小板减少、过敏反应(非休克性)、过敏性休克、脑病分别为330/100万剂次、30/100万剂次、10/100万剂次、1/100万剂次、<1/100万剂次;破伤风疫苗引起的臂丛神经炎、过敏性休克分别为5—10/100万剂次、0.4—10/100万剂次;全细胞百白破疫苗引起的癫痫、过敏性休克、脑病分别为80—570/100万剂次、20/100万剂次、0—1/100万剂次。
哪些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急性疾病: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过敏体质: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种物质,容易发生机体过敏反应,出现相应症状,其中以过敏性皮疹最为常见。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免疫功能不全: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神经系统疾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
预防接种的禁忌证
目前,除接种狂犬疫苗外,接种其它任何疫苗都有禁忌症,通常的禁忌症有正在患有严重器官疾病,尤其是处于活动期的疾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正在发热;对疫苗成分过敏等,免疫缺陷儿童不能接种活疫苗。在有明确禁忌症的时候,确实不能接种疫苗,应待患儿病好后再接种。
儿童在预防接种前,家长应当注意的问题
家长应带孩子到政府部门认定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预防接种,在接种前应向接种人员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如发现接种后出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咨询接种工作人员,必要时就医,以便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在接种疫苗之前,家长应特别注意孩子儿童有无急性疾病、过敏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等情形,并在接种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接种。例如,在新生儿接种疫苗前,家长需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对新生儿健康状况的问诊和一般健康检查,提供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包括出生时是否足月顺产、出生体重多少,新生儿出生评分情况,有无先天性出生缺陷,是否现患某种疾病等等,以便接种人员正确掌握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并决定是否接种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