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永久抗辩权

民商法

永久抗辩权,是指行使抗辩权可以发生永远拒绝相对人请求权的效力,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

永久抗辩权是指被告在判决生效前或执行前,对原判决或裁定提出异议的权利。简单来说,即使被判决有罪或被裁定赔偿,被告在一定条件下仍然可以提出异议或申诉。这是为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但是,永久抗辩权并不是绝对的,也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
396 次浏览  · 更新于 2023-06-26
相关词条
  • 抗辩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
  • 顺序履行抗辩权
    根据《合同法》六十七条的规定,顺序履行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或后履行抗辩权,是指
法律百科

汇集法律术语、法律人物、法律事件等专业词条。

浏览全部词条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