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人
民商法被收养人,是指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他人收为养子女,和收养人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被收养人是指一名未满18岁的人,被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认定其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剥夺了其监护权,而由收养人承担监护职责和义务的人。被收养人在收养关系建立后,与收养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以及其继承权、身份认定等法律问题,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解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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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