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民事诉讼主管

诉讼仲裁法

民事诉讼主管,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受案范围,也是指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解决民事纠纷问题上的分工和权限。

 

一、民事诉讼主管的概念

民事诉讼主管,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受案范围,也是指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解决民事纠纷问题上的分工和权限。

二、意义

民事诉讼主管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是,哪些民事纠纷应归人民法院处理,哪些民事纠纷不归人民法院处理,它是确定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职权范围和权限的制度。从社会实践来看,民事纠纷的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究竟哪些民事纠纷应由人民法院负责解决,哪些民事纠纷应由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负责解决,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

民事诉讼主管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为: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有效行使诉权。

三、人民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人民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是指人民法院主要受理哪些类型的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条规定了人民法院主管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

所谓财产关系,是指基于物质财富关系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基于债权、物权、知识产权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等。

所谓人身关系,是指人们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相互关系。

比如,基于人格关系所形成的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尊严权等。基于身份关系所形成的赡养权、孝敬权、抚养权、教育权、监护权、继承权、扶助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民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例如,因农村划分责任田、规划宅基地引起的民事纠纷;因结婚、离婚登记的效力引起的纠纷;因单位内部分房引起的分房纠纷等应由相应机关负责解决,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民事诉讼的主体

《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参加民事诉讼,这些在我国参加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也属于民事诉讼的主体。

2.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独立的社会组织。比如,公司设立的分公司。

 

 

429 次浏览  · 更新于 2015-04-25
相关词条
  •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
法律百科

汇集法律术语、法律人物、法律事件等专业词条。

浏览全部词条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