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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民商法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创口、手术、诊疗等操作时所做的记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病历和医疗记录,记录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过程、治疗结果、医嘱等内容。医疗机构对创诊疗操作应当如实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操作的时间、地点、方式、器械、操作人员、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操作结果等。 创诊疗操作记录是医疗机构的重要医疗记录,对于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做好创诊疗操作记录,或者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等情况,可能会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产生不良影响,并可能导致医疗机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因此,医疗机构应当认真做好创诊疗操作记录工作,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2764 次浏览  · 更新于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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